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重整催化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CTZ2026-1039)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6月2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重整催化剂采购项目已获得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是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2#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重整催化剂计划2027年全厂大检修期间更换。现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催化剂厂家(以下简称:投标人),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将催化剂送到盘锦北燃现场。
2、招标范围: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重整催化剂采购,一次装填量和4年补剂量,共需采购催化剂 83.16 吨(还原态,含贵金属量),同时需代采贵金属,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下属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2#120万吨/年芳烃合成装置重整催化剂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商或生产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以及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同一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为催化剂生产商;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包括牵头人);
(3)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购买文件阶段格式自拟),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5)非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须承诺本单位具有购买本项目所需贵金属的能力。(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2份(装置规模不低于60万吨/年)在连续重整工艺上成功应用类似业绩,同一企业签订的不同合同只认定为1个有效业绩。
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0%,不含贵金属)及经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使(应)用总结报告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盖章的承诺函)。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6、投标人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盖章承诺函)。
7、投标人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承诺提供的货物均为全新、未经使用(提供盖章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提供盖章承诺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要求
1、获取时间:从2026年6月2日8时30分到2026年6月9日16时00分。
2、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在线购买。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现场购买地址(仍需网站注册):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406室,需携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非联合体承诺函)、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关键页、对应发票(不少于合同金额的50%,不含贵金属)及经业主单位签字或盖章的使(应)用总结报告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失信被执行人)、盖章承诺函(资格要求第4、6、7、8项)、授权委托书、法人/负责人及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格要求的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5、在线购买方式(推荐):访问【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注:我公司合作电子平台)(jy.365trade.com.cn/zzlh/systemmainhome),登录后可根据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寻找并参与该项目,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请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线支付标书款和平台使用费。下载完成后,可提供纸质标书邮寄。在线购买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等所需时间,并留好准确邮箱信息(标书款电子发票须发送至投标人邮箱),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注:首次登录前需完成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生成账号后可长期使用,后续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该账号可用于参与平台上发布的其他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需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及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以纸质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6月23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二楼第五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七、其他
1、交货时间:催化剂需要在2027年3月31日前送到招标人指定位置,如果招标人因停工时间变动要求推迟到货时间,中标人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更改送货时间。使用期间,如果招标人有需要,投标人第一时间到招标人现场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交货及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3、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投标单位以对公账户转账方式递交至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八、监督部门
辽宁锦城石化有限公司企管法务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
联系人:王彩霞
电话:0427-8801051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郑重
电话:15041255874
电子邮箱:646601331@qq.com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