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呼市粮油大数据平台(含三个智能库)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呼市粮油大数据平台(含三个智能库)采购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呼市粮油大数据平台(含三个智能库)采购招标项目
2.2 招标编号:0651-17032426
2.3 招标内容:呼和浩特市粮油集团粮油大数据平台、呼和浩特市第一粮食仓库互联网+智能粮仓系统、呼和浩特市第二粮食仓库互联网+智能粮仓系统、呼和浩特市第三粮食仓库互联网+智能粮仓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调试及相关设备的采购。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3.3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同意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月 6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0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接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业务三部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同意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号众生大厦7层
邮编:010010
联系人:屈志刚 李德华
电话:0471-3255279 0471-3372942
传真:0471-3307221
电子邮件:nmgzbquzhigang@163.com
开户银行:工行呼和浩特新城东街支行
户 名: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0602002519200096673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粮油收储有限公司
电话:0471-5323124
2017年 12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