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场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候选人公示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郑州机场容量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JCXM2023-029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科学评估郑州机场双跑道运行容量,为航班时刻制定和机场终端区的优化与扩容提出合理化建议,拟进行郑州机场容量评估。
2.2采购范围:此次机场容量评估采购需委托供应商进行对郑州机场双跑道运行进行全面的评估分析论证,包含但不限于收集数据、优化调整、仿真评估、出具报告等工作,科学评估郑州机场容量,确保飞行运输量的增长与郑州机场综合保障能力相匹配,科学安排机场航班数量,提高航班正常率。(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3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关于机场容量调整的批复文件。
2.5服务标准:报告成果应符合《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0〕52号)、《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上述国内外民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6 标段划分:未划分多个标段。
三、磋商信息:
3.1 磋商时间:2023年8月9日9时30分
3.2 磋商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四、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体
4.1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同时发布
五、磋商结果:
第一成交候选人:广州翔达航空技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体成员))
最终磋商报价(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陆万柒仟伍佰陆拾捌元整
(小写:¥967568.00 )
增值税税率:6%
最终磋商报价(不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壹万贰仟捌佰元整
(小写:¥912800.00)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关于机场容量调整的批复文件
服务标准:报告成果应符合《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0〕52号)、《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上述国内外民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二成交候选人:天津航大天元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陆万捌仟陆佰贰拾捌元整
(小写:¥968628.00)。
增值税税率:6%
最终磋商报价(不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壹万叁仟捌佰元整
(小写:¥913800.00)。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关于机场容量调整的批复文件
服务标准:报告成果应符合《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0〕52号)、《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上述国内外民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三成交候选人: 沈阳民航空管测绘设计有限公司
最终磋商报价(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陆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
(小写:¥967250.00)
增值税税率:6%
最终磋商报价(不含增值税)合计大写:玖拾壹万贰仟伍佰元整
(小写:¥912500.00)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法律法规、专业工程规划的规定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取得民航主管部门关于机场容量调整的批复文件
服务标准:报告成果应符合《机场时刻容量评估技术规范》(AP-93-TM-2017-01)、《机场容量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民航发〔2010〕52号)、《民航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场容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6〕265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场容量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291号)等上述国内外民航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司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8517515
邮 箱:ZZJCXM@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层1607室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李先生、杜先生
联 系 电 话:18137171520/18137175895
电 子 邮 箱:abqic199@126.com
七、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地 址: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9706
地 址: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磋商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