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努力成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最想使用的平台!

 建议箱帮助中心 |法律声明 | 

郑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7 17:41:44  打印
关于新密市环保局视频会议室装修、设备购置及安装中标公告

郑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60800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25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

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QSZB202608007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景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村132号

87000.00

评审价格:82650.00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郑州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楼顶防水维修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0日历天

辛红强

豫241080807177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艳芝、刘芳、端木俊杰(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①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并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携带质疑函、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各联合体成员按以上要求共同提交质疑函。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公安局

地址:郑州市二七路110号

联系人:张浩杰

联系方式:0371-696207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九层907室(信息工程大学南门对面)

联系人:李田田、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田田、史岩

联系方式:0371-53360703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