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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甲苯运输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9 19:22:51  打印

甲苯运输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105

甲苯运输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甲苯运输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甲苯运输服务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限价为103.00元/吨。报价包含成本、运输、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售后服务费用、伴随货物交运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甲苯运输服务采购,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本项目履行期限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合同履行期限内具体承运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交货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3类运输资质。

(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甲苯运输汽槽车10辆及以上,且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6年08月1日之后。须提供响应货物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和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投保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

(4)供应商须承诺在成交后投保货物运输保险,单车保险金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承诺)。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一份2023年1月1日至今甲苯运输服务业绩。(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服务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采购。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9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务必至少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8.其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25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送达),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

8.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供应商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供应商须通过平台完成购买操作。

供应商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供应商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源园区龙江化工公司

联系人:冯磊

电 话:0459-671902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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