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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6 15:11:32  打印

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采购单位)委托,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GC26G6210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第三方实验室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预算总额90万元

4.最高限价:

采购包号

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包一

六合区污染源监督监测及临时性监测

35万元

最高限价:按《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苏价〔2006〕39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收费标准和实施收费减免的通知》(苏价费〔2009〕278号)收费标准的80%为最高折扣率限价,以固定折扣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投标人折扣率报价为70%,即七折,以此类推。

包二

六合区新材料产业园涉重企业电镀园废气监测和六合区重点排污单位土壤、地下水监测及临时性监测

35万元

包三

六合区环境质量监测及临时性监测

20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或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需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提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净化生态环境监测服务市场环境的通知》(苏环办[2023]122号)第五条的规定,承担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监督性监测服务的环境监测机构,不得同时承接同一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委托服务,投标人须据此承诺不同时承接委托服务,如后期履约过程中发现并查实存在同时承接的情形将终止合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6月26日17 时至2026年7月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注册成功请于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选择本项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7日 9:00-9:30 (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开标时间

1.时间:2026年7月17日 9:30 (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本项目在江苏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每个投标人可参加上述3个采购包中的一个或者多个采购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开、评标时顺序为:包1→包2→包3。同时投多个采购包的投标人如在前一采购包被确定为中标人,可以继续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不能再中标其他采购包,如同时在后续采购包排名第一,则招标人在后续采购包中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4.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政策功能。

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

6.如投标人同时参加多个采购包投标的,须按采购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1.招标人

  称:南京市六合生态环境局         

  址: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方州路809号   

联系人:达工

联系电话:025-57121209

2.代理机构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810室

联系人:张波 陈丹

联系电话:025-83690879

电子邮件:jsgczb@sina.com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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