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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环路独立小楼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4:51:04  打印
公告
江南中环路独立小楼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6-AL-02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江南中环路独立小楼修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2026-AL-02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市香坊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工程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刘春沟哈尔滨绕城高速江南中环路旁,目前无具体路牌号标注。 招标范围:此工程为该庭院内建筑物采暖、电气、给排水、外网、建筑装饰及防水综合性修缮工作。 招标控制价:2602987.62元 工期:30历日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招标内容与范围:此工程为该庭院内建筑物采暖、电气、给排水、外网、建筑装饰及防水综合性修缮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江南中环路独立小楼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南中环路独立小楼修缮工程: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施工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2.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2.2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2.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的养老保险记录;

3.2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5.1投标人以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5.3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07日08时30分00秒---2026年04月13日16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地点:哈尔滨市大顺街13号 方式:拟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按照本公告要求,根据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请于2026年04月07日至2026年04月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在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申请人领取文件登记表》来获取招标文件,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本项目有关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售价:3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线下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7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线下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香坊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51-82265421

电子邮件:aolongzhaobiao@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如何投标:

如何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