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钠盐、辅料三剂安全管理优化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CL-ZB-261169)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钠盐、辅料三剂安全管理优化项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6116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钠盐、辅料三剂安全管理优化项目工程。
2.2建设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2.3建设规模:结合企业实际生产情况,为解决龙江化工各生产装置所用辅料三剂、公用工程钠盐等物资存放问题,计划增设1座占地2037㎡的丙类库房及配套设施。
2.4最高投标限价:497万元(含增值税)。
2.5质量标准:达到项目一次验收合格,施工合格率100%;采用的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相关要求等。
2.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中交。
2.7招标范围:包括详细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
(1)P-采购部分:包含详细设计范围内所有专业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2)C-施工部分:包含详细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的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包括拆除与恢复)、施工(包含建筑工程检测)、三查四定消缺、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质量保修期内的问题处理等工作。
2.8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合同额≥5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3信誉要求(提供网站截图或书面承诺):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财务要求
3.4.1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2023年以后成立的,提供成立年度至2024年度的),否则不予认可。
3.4.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企相符;并提供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2025年11月至2026年4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3.5.2项目经理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合同额≥500万元的建筑工程项目(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效业绩的证明文件:合同、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合同描述无法证明上述要求的业绩,须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附公章)。
3.5.3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承诺)。
3.6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拟派的其他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6]3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能够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实施的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承诺)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保证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按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入现场管理。如果投标人不能履行上述承诺,龙江化工有限公司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提供承诺)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26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6月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0元。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者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布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获取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00秒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6月16日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现场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平台首页(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获取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林源园区龙江化工
联系人:冯磊
电话:0459-671902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戚家伟、李慧
电话:0451-82329251
电子邮件:709522768@qq.com
业务监督: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