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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19:27:27  打印

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由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局备案号【项目代码】:2604-530200-04-01-684624的《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概况:利用新发村集体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819.5㎡,计划建设农产品展销中心和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100㎡。其中,农产品展销中心利用新发村原彩钢瓦老工坊及外围公共区域,占地面积1567.5㎡,建设集“生产、加工、体验、展示、销售、品牌”一体化服务功能的展销中心,建筑面积约1600㎡,建筑高度不超过12米。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利用新发村原土坯墙老公房区域,占地面积252㎡,通过利用现存土坯残墙进行保护性改建,建设集建筑展示、研学实践与非遗特色体验、活动等于一体的服务中心,建筑面积约500㎡,建筑高度不超过10米。

2.3、招标范围: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

2.3.1、工程设计部分:根据大板桥街道新发村村庄风貌提升导则,本项目设计需充分保留和体现夯土建筑特色,在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内及以下施工范围内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夯土建筑设计:①夯土建筑保护与修复设计。②夯土建筑设计深化);配合审图机构完成施工图审查;配合建设单位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专家咨询费;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并积极配合进行工地现场服务。在满足使用功能前提下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①完成施工图预算工作,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概算内;②必须做好优化及限额设计,需进行多方案测算对比分析;③严格设计变更,根据成本分析情况,及时采取纠偏措施,保证项目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实施。确保设计成果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备案,满足所有使用功能需求和施工验收要求。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及要求范围为准。

2.3.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等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及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融合建设的所有工程,其中:

6个社区农产品展销中心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建筑物拆除工程、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夯土建筑工程(包括夯土墙保护修复、夯土墙体新筑、夯土结构加固等)等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弱电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排水系统、防雷工程、室外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部分供电系统土建部分、室外照明系统等)、景观绿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临水、临电、正式用水、正式用电、弱电智能化等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云南民俗好物综合推广服务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弱电工程、外墙装饰工程、消防工程、建筑装饰装修、防水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暖通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外排水系统、防雷工程、室外电气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部分供电系统土建部分、室外照明系统等)、景观绿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临水、临电、正式用水、正式用电、弱电智能化等实现功能的所有施工工作,并负责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及发包人明确的范围和内容为准。

2.3.3、设施设备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建设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2.3.4、其他工作内容:完成办理质量安全备案、施工许可证及各专项工程施工报批、报建等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工程各专项验收、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实际委托为准。

2.3.5、后续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后续所需的工程结算、决算及产权登记、资产和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各项实物移交前的成品保护措施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单独支付本项目内的成品保护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项目要求。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发包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4、项目估算总投资:49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含设计费): 471.00万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项目地点:云南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新发村。

2.7、总工期(含设计、施工):120日历天(工程设计15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成果资料),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0月31日完成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

2.8、质量要求:

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在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要求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限额进行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相关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设计图满足施工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且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各阶段的最终设计成果须符合发包人诉求,所有设计成果必须充分体现发包人意图,执行发包人决定,且具有可批性、可实施性。

2.8.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的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并执行《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GB55032-2022)、《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等规范及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备案(交付标准按发包人最终提供的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承包人不得以此要求工期顺延)。

2.8.3、设施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发包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合格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保修,提供免费维修、升级服务。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

3.2、资质要求:

(1)工程设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2)工程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

3.4、财务状况:具备近三年(2022-2024或2023-2025)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5、主要管理人员:

3.5.1、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注: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经理兼任。

3.5.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二级建筑师或二级结构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设计任务的成员提供)

3.5.3、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5.4、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3.5.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拟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均要满足《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的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提供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5.6、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管理人员中的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6、企业信誉:

3.6.1、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在昆明市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满足并提供承诺书);

3.6.2、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公示”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且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而被限制投标的,否决其投标资格;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外,具体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满足,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

3.7、其他承诺:①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廉洁自律承诺(提供承诺)。 ②人员承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人员均不得更换(提供承诺)。③环境保护要求: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做到文明施工(提供承诺)。④评标结束后,如有需要,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人员、业绩等相关材料原件审查(提供承诺)。⑤投标人对现场施工条件及周边环境已充分评估,充分了解,已综合考虑各种风险,中标后不因项目现场周围情况提出任何增加价格等条件(提供承诺)。⑥投标人须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调整工程量和范围,且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索赔和异议(提供承诺)。⑦投标人承诺投标文件中编制的进度计划及劳动力需求计划即为实际进度计划,投标人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及节点工期保证施工进度,并严格按照劳动力需求计划拟派相关人员(提供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的施工方提供)。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限,联合体牵头人是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均需满足,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ggzy.yn.gov.cn/#/homePage)。

6.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开标规定等):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ggzy.yn.gov.cn/#/homePage)。

注:①开标的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于投标人和供应商)》(ggzy.yn.gov.cn/#/homePage)及附件。②投标人提前熟悉智能开标的相关操作。③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等操作。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④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昆明市)(网址:ggzy.yn.gov.cn/#/homePage)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招标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居民委员会

    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大板桥街道新发社区(园阿段南50米)

联 系 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0871-67129709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9栋5楼

联系人:钱军、杨华、杨千仪、张献锋、赵映娅、位亚宁、宁显尧

联系电话:0871-65172175、13888022567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云南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7336722)。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专业岗位

人员数量最低要求

岗位资格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

项目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证书指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技术负责人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安全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岗位证书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质量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标准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材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机械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劳务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资料员

1

是:☑

否:□

专职:□

可兼任:☑

    

注:1、表中“岗位资格要求”栏是、否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在 “□”内打“√”。

2.表中“岗位要求”栏专职、可兼任在“□”内打“√”。

3.此表为投标人配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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