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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小环境生态零碳麦桑渔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 18:24:24  打印

元氏县小环境生态零碳麦桑渔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EPC总承包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元氏县小环境生态零碳麦桑渔菜生态农业产业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贷 ,招标人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备招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元氏县槐河生态苗庄提升保护区

2.1.2建设规模:占核心区景观农业区;农业三农会客厅(农业智慧中心)生态种养区,其中包括有机蔬菜种植、有机水果种植;麦木经济区,其中包括生态小麦种植、经济林种植、林下经济种植;鱼稻共生区,其中包括水稻种植、养殖鲤鱼10万尾、草鱼8万尾、鲫鱼15万尾等草生鱼类;鱼菜共生区,其中包括荷花、莲花、菱角种植、养殖鳖类1万只、鲇鱼2万尾、鲶鱼3万尾、泥鳅20万尾、黄鳝5万尾等;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工程。

2.1.3工期: 12 个月

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标段一:施工总承包,标段二: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日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开户不能提供资信证明可由上一级银行出具)或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5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标段中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6 17日至2026 6 27 上午9:00时至11:3014:30时至17:00时(北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创中心A座1706室(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资料及报名条件均符合后,发放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7 月14 日 9 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创中心A座1706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刘先生13930196058;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李亮13223787288。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9137537663

电子邮箱:/

9.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10.确认

你单位收到邀请书后,请于2026 6 27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企连众(北京)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开发区聚富苑产业园区聚和六街1号-2215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13930196058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创中心A座1706室

联系人:李亮

联系电话:13223787288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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