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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21:40:16  打印

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

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已由新密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的批复》新密农领[2026]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

2.2项目编号:26-新密GC-0008

2.3项目地点:新密市牛店镇月台村。

2.4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分为三个部分:蔬菜制种育苗大棚项目、蔬菜制种水利配套项目和机械设备采购部分。

(1)育苗设施:新建单栋钢结构日光温室大棚16栋,其中12.4米*52米1栋,12.4米*80米3栋,12.4米*88米4栋,12.4米*92米1栋,12.4米*96米3栋,12.4米*100米2栋,12.4米*120米2栋,总建筑面积18236.8平方米。(其中每个大棚1个耳房)。大棚包含配套15丝P0膜、32目防虫网、自走式卷帘机、喷淋系统、保温被、压膜绳、配电箱等,新建400kVA变压器一套包含4根线杆、300米高压线及杆上设备等高压电力设施。

(2)水利设施:对原有7眼机井配套水泵及其配套设施,配套备用水泵1台,铺设管道19761米,新建阀门井19座,新建出水口408座。

(3)机械设备:自动化育苗播种机2台、起垄镇压覆膜一体机4台、拖拉机2台、全喂入式联合收割机2台、温室大棚智能小型气象站16台、温室大棚智能控制柜16台。

2.5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

2.5.1施工一标段(蔬菜制种育苗大棚项目):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施工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2施工二标段(蔬菜制种水利配套项目):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施工二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3设备采购标段: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2.5.4监理标段: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牛店镇月台村蔬菜产业大棚及配套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6项目投资概算:884.588321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2.8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限):

2.8.1施工一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8.2施工二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8.3设备采购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8.4监理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9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

2.9.1缺陷责任期: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监理标段24个月。

2.9.2质保期:设备采购标段,设备整机质保1年。

2.10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2.11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采用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养老保险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可。

注: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2施工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并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至少包括2026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须显示缴纳单位,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养老保险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上级公司、子公司、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其他单位缴纳或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均不予认可。

注:项目经理是一级建造师,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并按照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注意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及日期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3.3设备采购标段资格要求:

3.3.1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4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3.4.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4.2拟派项目总监: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或网页查询打印页,须含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

3.5以下资格要求,无独立说明的各标段均须提供,有独立说明的以独立说明的要求为准:

3.5.1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

3.5.2信誉要求:

3.5.2.1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适用于施工一标段和施工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适用于监理标段),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

3.5.2.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与本项目相关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设备采购标段不适用)

注:对于上述两项信誉要求查询的信息,投标人未查询或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2.3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书)。

3.5.2.4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适用于施工一标段和施工二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适用于监理标段)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5.2.5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适用于施工一标段和施工二标段,须出具书面承诺)

3.5.6其他要求:

3.5.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仅有一个股东的可不提供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3.5.6.2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坚决抵制围标串标、资质证书挂靠等市场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主管部门。

(3)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现场核查(招标人办公地点),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6年07月14日00时00分至2026年07月2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xinmi/)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4.3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的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网站(zzggzy.zhengzhou.gov.cn/xinmi/)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5.5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20311/cfa4db9c-75b0-493b-9f21-be25cf2c6a8d.html)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密分中心》《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牛店镇人民政府

  址:郑州市新密市牛店镇牛店街1号

联系人:刘自学

  话:0371-6088251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罗丹、袁芙蓉、刘军辉、刘亚军、祁艳

  话:15603835197、0371-86688491

电子邮件:hxzxzbba@126.com

监督单位:新密市农业农村局

  址:河南省新密市青屏大街35号

  话:0371-60882699

2026年7月10日

如何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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