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总干渠施工8标(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已由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洛发改审批[2024]28号(项目代码)2102-410000-04-01-316755批准建设,已由洛阳市水利局以《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洛水许准字(2024)第35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国家及省级财政补贴外,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洛阳故县水库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总干渠施工8标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总干渠施工8标。
2. 招标编号:洛直工施招标(2026)0237号
3. 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
4. 项目概况:河南省故县水库灌区工程位于河南省西部,洛河中下游浅山丘陵区。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7′~112°21′,北纬34°13′~34°44′。工程任务是建设从故县水库引水的灌溉供水骨干渠(管)系及配套建筑物,主要解决区域农业灌溉用水需求,并兼顾乡镇供水,同时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创造有利条件。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4.2万亩,渠首设计引水流量为28.0m³/s,工程属于大(2)型灌区,工程等别为II等。
灌区从已建故县水库引水,灌溉范围西起洛宁县长水镇,经洛宁县王村、河底至渑池县天池镇;东达洛阳市涧西区和洛龙区,以洛宁高速(G36)为界;北邻涧河,南至洛河滩区,以洛北渠和洛卢高速公路(S92)为界。灌区涉及洛阳市洛宁县、宜阳县、新安县、涧西区及三门峡市渑池县、义马市,共2市6县(区)。
工程从故县水库坝址上游右岸1600m处新建竖井式进水塔,经有压输水隧洞引水至崇阳河处稳压塔,作为取水工程,总长7.18km,后接总干渠将水输送至灌区。
总干渠沿洛河南岸向东布置,穿兴华涧河后预留南分干分水闸,后转向北分别穿越洛河、郑卢高速,后沿灌区北边界向东北方向布置,在东宋镇马村西、河底镇杨坡村北分别穿渡洋河和连昌河,在河底镇北、后凹村南分别穿韩城河、渑淅高速,线路在河底镇小中村东进入宜阳县高村乡,继续向东北方向,穿越S242省道,在沈沟村北穿越汪洋河进入渑池县天池镇,沿东北方向布置,在西天池村西穿越S318省道和郑西高铁,然后沿郑西高铁北侧向东布置,在陶村东南进入宜阳县盐镇乡后,沿着与新安县交界位置,走洛河和涧河分水岭向东布置,至宜阳县香鹿山镇聂沟村北结束,沿线分出25条支渠,线路总长109.48km。总干渠设计流量25.5~3m3/s,加大流量28.0~4m3/s。
5. 建设规模:洛宁县境内新建总干渠(桩号ZG58+835.5~ZG66+494.4范围内)渠系建筑物工程,包括新建隧洞3座、倒虹吸5座、渡槽2座、暗渠3座、节制闸2座、总干4~5斗(包含泵站、输水管线)、总干6支(包含泵站、输水管线)、运行管理道路等,以及相关的金属结构、水机、电气设备等安装,暖通消防设备、安全监测设备等采购及安装,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临时工程等。本次招标项目中,总干渠13#~14#倒虹吸,其建筑物级别为2级;15#~17#倒虹吸、12#~13#渡槽其建筑物级别为3级;隧洞建筑物级别为3级。
6. 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需要,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如有)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 计划工期:32个月。
9.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23649673.09元
10. 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1. 其他: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定标方式为核查随机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处于有效期(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4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建造师注册证、水安B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5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附职称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6安全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职称证、水安C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7质量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附职称证、身份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1.8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水安A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附水安C证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0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和股东信息的查询证明。
②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是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至投标截止时间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
2.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9月30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额在20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类似业绩必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可查询(提供清晰可辨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定,并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信用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3.4投标所需资质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未被标注“资质异常”“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注: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无需提供以上证明材料。
4.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提供网页截图)。
5.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或终止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 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6年0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lyggzyjy.ly.gov.cn/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09时05分(北京时间)。
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三室。
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lyggzyjy.ly.gov.cn/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2021〕2号规定。可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洛阳市水利局网站和洛阳国晟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2.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故县水库灌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玉溪西街10号院16楼
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0379-63331568
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第6幢三层3001-11号
项目负责人:李璐
电 话:15538836336
监管部门:洛阳市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水利局建设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330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