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维修定点供应商(土建公用维修)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202601BA200267261687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维修定点供应商(土建公用维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A202601BA200267261687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0.0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对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维修定点供应商(土建公用维修)采购,服务内容为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公用配套设施的维修、养护、装修或改造工程的施工,入围数量:6家。
2.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现场;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9年2月9日;
2.5质量标准: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地方制定的规范及标准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维修定点供应商(土建公用维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房屋维修定点供应商(土建公用维修)采购项目: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
3.1.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承诺)。
3.2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资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行贿犯罪情况,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下同)“自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高级检索-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在“全文搜索”一栏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姓名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日期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本文中网页截图均按此要求。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如果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
3.4.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须提供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查询截图,如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网页内组织机构代码一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共计2项)进行查询。(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
3.4.3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
3.4.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在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行贿投标人名单且未在禁入期限内及未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名单中。(投标人提供后附格式的书面承诺;开标后由招标人现场确认并提交《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查询记录表》;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投标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代理机构需于开标日查询核验并打印;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该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
3.5.2其它要求:本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10月30日00时00分00秒---2026年11月06日00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4.1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cgjy.tobacco.com.cn/ ),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2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3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 ,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
4.4获取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中烟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9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投标文件解密方式:集中解密。代理机构点击“一键解密”由平台服务器自动解密。
6.2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投标人数量: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8个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7.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3书面承诺
书面承诺
致: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1.我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我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5.我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项目所在地响应资格)。
6.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郑州烟草研究院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
7.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投标人。
8.我方不存在以“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况。
9.我方非联合体响应;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
10.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11.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中选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响应、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2.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规范办。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枫杨街2号
联系人:赵晓东
电话:0371-676723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12层
联系人:张舒婷、朱秋霞
电话:0371-86120322
电子邮件:fdzxzb00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