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
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0617-2022FY1788
招 标 人: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方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7
第六章 图纸............................................................ 58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9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6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7-2022FY1788
项目名称: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
1. 招标条件
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2. 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工程名称: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
2.2主要工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3.6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8: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注册、报名、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若需纸质招标文件,开标时在代理公司领取)(提示:请购标人考虑完成在线注册、审核所需的时间成本,确保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成功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了解和咨询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层(设备招标二处,石珍妮、谢涛029-85592870)
5.3如有疑问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或西北国际招标公司综合监督处029-89651862咨询。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9:30时。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0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21号
联 系 人:张伟红
电 话:029-85466829
招标代理机构: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 58 号成长大厦 11 层 1108 室
联 系 人: 石珍妮、谢涛
电 话: 029-85592870
电子邮件: xbgjszn@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21号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11-13层 联系人: 石珍妮 、谢涛 联系电话:029-85592870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碧水西岸·南湖1号小区车库消防应急通道漏水维修 |
1.1.5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四路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1.3.2 |
计划工期 |
20日历天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中标人可申请延期,工期延期须经招标人同意,但因工期延长引起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
1.3.3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格条件、 能力和信誉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 类似项目:指房建或装饰装修类项目 6、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 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答疑会 |
☑不召开。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投标文件发生重大偏离,否决其投标。 投标文件发生细微偏离,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澄清的方式对细微偏离进行澄清或修正。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答疑以及往来通知、函件等 |
2.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0年11月13 日9时30分 |
2.3 |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投标人须将书面疑问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给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文档发至E-mail:xbgjszn@163.com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予以解答,并出具答疑纪要。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3 |
招标人回复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1、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2张光盘)。 2、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密封方式: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光盘)与“商务部分”正本一起封装。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编制及报送要求详见附件1。 |
3.2.1 |
计价方式 |
工程量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 |
3.2.7 |
最高投标限价 |
1、《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陕建发[2019]45号)。 2、《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18]2019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18998.07元 超过此限价(本项目只限总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有。 金 额:人民币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接受现金或支票或汇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只接受投标人从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的电汇或转账(并在电汇凭证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0617-2022FY1788 投标保证金缴纳说明:各投标人应在平台获取本项目针对本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虚拟账号(平台无支付功能)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仔细确认后,再进行缴纳。 交纳时间:建议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3)天到达。 投标保证金退回时间: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 |
3.5.2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相关信息截图等相关资料。(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
3.5.3 |
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 |
√不要求。 |
3.5.4 |
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房屋建筑或装饰装修工程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 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 |
3.5.6 |
投标人近年企业信誉情况 |
/ |
3.5.7 |
要求另袋密封的资格证件 原件 |
√无。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 |
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只要符合一项内容即可。 招标文件要求指定位置“签字和盖章”的,投标人必须既签字又盖章。 |
3.7.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2份 |
3.7.5 |
装订要求 |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将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分册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4.1.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但由于否决投标等原因未启封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资料袋除外。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 |
开标程序 |
(6)核验投标人有关原件:无 (8)投标文件开标顺序:招标文件分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个部分同同时随机开启。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单数,外请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前24小时内在法律认可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
7.3.1 |
履约担保 |
√有。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工程信用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金额的10%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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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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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当被授权人未能随身携带或格式签字有问题时,招标人有权提前启封相应投标文件的资料袋进行核实,并以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为准。 |
||
10.2 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3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
||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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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同义词语 |
||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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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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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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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解释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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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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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确定中标后由中标人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附表标准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 857号)的有关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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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他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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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1、我方会对投标人发出广联达计价软件生成的.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该软件要求的电子版内容及导出的EXCEL版的投标报价清单。 2、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报价)若投标时未报或未在标书中予以说明,招标人将按认为这些费用投标人已计取,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收到清单合同之后应及时审核,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漏项、错项、工程量不足及清单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描述不清的,在投标答疑时提出,予以及时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设计图纸所示工作内容、清单规范、质量规范、技术要求、设计规范中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进行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内未报价的项目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报价内。 5、承包人在采购设备及材料时,要在发包人认质认价后方能进行,否则造成的退货或更换材料造成的损失或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 6、已充分考虑在合同履约期内可能会遇到的各种风险,包括发包人指定品牌、认质认价、乙供自报价、甲指乙供等材料涨价风险,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与图纸不一致,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现场不一致、工程量偏差等风险,并已包含在报价中。 7、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保险费安全措施费和投标人必须的其它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风险,如各种施工条件的变化,停水、停电、设备、材料、二次倒运、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 8、由于本工程施工要求高、工期紧、工作量大,各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特点及招标要求考虑自身的施工组织,详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进场后,建设单位将按照投标要求进行检查、落实。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按相关条款处罚。在施工期间,承包人不得因其施工方案及报价中未考虑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因素造成投入加大或费用增加,而向招标人提出工程造价的变更,招标人对此类索赔将不予认可; 9、承包人不得再向其它施工单位收取配合费、管理费、资料整编费、进场费等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其它施工单位正常施工,阻挡一次将处以人民币1万元罚款。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答疑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答疑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召开投标答疑会。
1.11 分包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明显不符合招标人技术要求及技术质量标准的投标;
(3)未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或修改。当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函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 招标文件的异议和答复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三个部分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1资格部分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人关联关系说明;
(5)其他材料。
3.1.1.2技术部分
(1)施工组织设计;
(2)其他资料。
3.1.1.3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投标保证金;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合理化建议。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计价方式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填报价格及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投标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投标报价一经提交,则将被视为发包内容的全部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投标人没有填报的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的其他综合单价或合价中。投标人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报价中重复计价。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中标人提出的任何追加报价,招标人将不予考虑。
3.2.2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
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如投标人因此而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招标人将不予批准。
3.2.3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根据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在保证不低于成本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切合自身实力的竞争性投标报价。
3.2.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标明的工程量是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在投标时,也应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的规定去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子项所对应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工程量清单中各子目所对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自主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清单工程量主动修改或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调整修改外,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3.2.5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并全面考虑招标文件明示、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的费用。同时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预算书中填报的投标总价应与其工程量清单(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中计算出来的汇总数目相一致。
3.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7最高投标限价
3.2.7.1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公布。
3.2.7.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
1)《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版)、《陕西省建筑、安装、装饰工程价目表》(2009版)、《陕西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
2)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3)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通知、答疑纪要;
4)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5)参照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招标当期工程材料设备等信息价及市场行情;
6)国家及省、市规范要求的常规施工方法;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相关文件等。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中“资格评审标准”以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其各项资格条件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3.5.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
3.5.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
3.5.4“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文件格式。
3.5.6 “投标人近年企业信誉情况”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及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
3.5.7 投标人应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资格证件原件另袋封装,密封要求见本须知4.1.1条款规定。
3.5.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2 项至第3.5.7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单位章。被授权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视同签字、盖章不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的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须分袋密封。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电子版与“商务部分”正本一起封装。密封袋正面分别注明“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
4.1.2 投标文件封套的标记: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但开标会现场收到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仅进行投标的签字登记,招标人不再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应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主要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终止一切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宣布开标会开始。
(2)介绍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代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和招标工作人员。
(3)宣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4)宣布开标会议纪律。
(5)宣布开标流程和开标工作阶段安排。
(6)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核验投标人相关证件。
(7) 监标人组织各投标人的授权代表查验、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8)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9) 按招标文件要求宣读相关投标要素,记标人在《开标记录》上如实记录,招标人委派的监标人监督唱标内容、记录内容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10) 重申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
(11) 投标人核对开标记录并签字确认。由监标人和投标人核对开标记录现场签字确认。
(12)将投标文件送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13)公布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或结果公示媒介。
(14)宣布公示时间、公示期及相关事宜。
(15)宣布开标会结束。
5.3 开标的异议和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熟悉相关业务的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中标候选人公示
6.4.1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予以公示。
6.4.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6.4.3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4.4质疑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4.3在签订施工合同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工期,如施工中因中标人的原因出现工期拖延的现象,视为严重违约,招标人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开标程序、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在投诉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规定的时限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规定的时限进行答复。
9.5.2投诉。除了上述招标文件、开标程序、评标结果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3投诉应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9.5.4投诉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诉材料不予受理。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1:
投标文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编制及报送要求
一、本工程投标时除递交前述规定的纸质文件外,还需同时在投标资料袋中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律用光盘存贮。
二、存贮电子投标数据前,必须确保计算机无病毒,无病毒的标准为:使用瑞星、诺顿、江民KV、金山毒霸等流行杀毒软件之一,并且是最近10天内升级的病毒库检查无病毒。如若在接收电子投标数据时,使用此标准检查出有病毒且导致数据损坏的,或由于投标人其他原因而使得投标书电子版无法参与正常评标的,后果自负。
三、光盘需用记号笔标明投标人名称。
四、光盘内文件的组织方式:
1、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的名称为投标人名称。
2、所有招标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内容存放在该文件夹内。与招标要求无关的说明、介绍文档不得存放在本文件夹内。
五、本次招标采用广联达计价软件5.4200.23.604,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该软件要求的电子版内容及导出的EXCEL版的投标报价清单。
附件2:
本工程招标范围及招标人发包技术要求
1、总则
1.1 本工作范围描述的工作只是概括性的,不应认为是全面的、无缺的,但并不限于或排除从合同文本(法规)或根据实际情况,有经验的承包人可以推断的为完成一个完整工程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1.2 承包人应该提供其完成合同约定内容所需要的人工、材料、加工场所、工具、设备、施工深化图纸(如果需要)、放线、测量和布置、监督管理以及外运、成品保护、修补缺陷以及为完成总承包工程所包括的所有工作内容。
1.3 承包人被视为已详细踏勘了工程现场、研究了有关本工程招标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规范、招标人划定分包工程的暂估价、合同条款、施工现场条件等)。
1.4承包人在投标时已明确知晓了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内容(包括危险重大事项)且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并计入报价中。
2、招标人发包技术要求
2.1 招标人提供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均不负责任。
2.2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地质情况、进出场道路、拆迁干扰、储存空间、运输能力、装卸限制、行车干扰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了解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实际等情况,并应考虑现有人、材、机市场水平和供应、投标风险、不利的施工因素等,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凡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阅读疏忽或误解,或因对施工现场,施工环境,市场行情等了解不清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由投标人负责,结算时不再计取该项费用。
2.3 投标报价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列明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列明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按政策、合同约定或政府规定的费用,以及施工现场各种不利因素(如施工周围协调费、当地农民施工干扰等)均应由中标单位承担并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必须一致。所有单价、合价均应保留两位小数。
2.4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报价必须为最优惠的,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实施,但招标人对此项费用不予支付。
2.5 当投标人承诺的工期少于招标要求的工期,或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高于招标要求时,投标人应将因此所增加的所有费用列入投标报价中,如未列入,招标人视同投标人报价中已包含此项费用。竣工验收时必须达到所承诺的工期和质量标准。若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和工期未达到投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和工期,视同投标人违约。
2.6 招标文件规定了暂定材料单价或暂定综合单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必须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规定的消耗量标准计入报价,《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没有规定消耗量指标的,投标人应按零损耗进行报价,未按规定损耗率计算报价的,按否决投标或不利于投标人原则处理。投标人操作损耗与规定损耗差异部分计入风险,结算时不再调整。
2.7 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或调整(在专业措施项目清单中调整)。增补或调整的措施项目在报价单中应单列并予以说明。措施项目费清单如果漏项或不报价,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报价内,施工时应予实施但不能得到费用补偿。
2.8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须对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必须制定出明确、具体的措施,按照省、市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工作。并在投标报价时对上述措施进行报价。
2.9 计日工按招标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费用;中标人必须配合发包人其他相关工程的施工,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2.10 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第三章 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资质证书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中的承诺书。 |
|||
类似业绩 |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评审依据:以合同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基本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中加盖公章的网页截图。 |
||
投标人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内中的承诺书。 |
|||
2.2.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响应性 评审 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中的响应表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有效投标价格 |
小于(含等于)本工程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45分 |
|
商务部分:55分 |
|||
2.3.2 |
投标总报价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对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
2.3.3 |
投标总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2.3.4 (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2.0分-5.0分 |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含安全管理措施); |
2.0分-5.0分 |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
2.0分-5.0分 |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2.0分-5.0分 |
||
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 |
2.0分-5.0分 |
||
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2.0分-5.0分 |
||
施工选用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技术水平; |
3分.0-6.0分 |
||
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1.0分-4.0分 |
||
施工部署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临时用地表; |
1.0分-5.0分 |
||
有严重错误或漏项,该项得0分 |
|||
2.3.4 (2)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55分) |
投标报价 (55分) |
有效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 |
附件A |
详见本章附件 |
否决投标条件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后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评审,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比较其他项得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
2.1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 初步评审标准
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2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
商务部分报价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3商务部分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商务部分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备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
3.2 初步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否决其投标。对各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将在整个评标过程中穿插进行。
3.2.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合价、汇总价及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3 投标人有本章附件A1所列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3.3 详细评审
3.3.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3.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投标总报价和)计算出得分B(投标总报价)。
3.3.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 投标人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A十B。
3.3.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6其他
3.6.1 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意外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暂停评标,待评标委员会做出具体处理意见后,再行评定。
3.6.2 评标办法前附表与评标办法正文及附件规定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为准。
3.6.3 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否决投标条件
A0.总 则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A1.否决投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否决其投标:
A1.1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1.2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A1.3在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方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A1.4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公章不一致。
A1.5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投标。
A1.6投标函签字、盖章不符合要求的投标。
A1.7投标文件完整性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的投标。
A1.8关键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投标。
A1.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A1.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A1.11投标人私自改动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数量的投标。
A1.1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预算书汇总价和投标函中报价不符的投标。
A1.13其他经评委会确认的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A1.14法律、法规及行业有规定的其他情形。
A2.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A3.弄虚作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3.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A3.2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A3.3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A3.4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A3.5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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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陕西南湖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形式: 层数: 建筑面积: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其它全部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三、合同工期
总日历天数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 月 日
(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最终审批的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若达不到合格,除按要求整改至合格外(整改费用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还应接受合同价5%的罚款。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元(小写)¥: 元(其中:工程暂列金额元,计日工元,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元,专业工程暂估价 元,总承包服务费元。)
2、综合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报价书。
六、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书号:;注册证书号:;执业印章号:;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及工程量清单
4、图纸
5、中标通知书
6、投标书、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及其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双方为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相同。
九、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各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详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此处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见协议书约定内容。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及后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委规章,陕西省、相关地市的现行及后续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行业、陕西省及相关地市有关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与发包人、或设计技术条款要求不一致时,采用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合同价款被视为已包括执行较高标准所需之全部费用。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2套设计图。承包人应在图纸提供后7天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呈报监理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合同相关工程图纸使用范围仅限于本合同目的。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发生购买翻译标准、规范及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监理工程师
5.3发包人派驻的监理工程师
姓名:职务:现场代表
职权:负责对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解决合同规定的、应由发包方解决的问题。
5.6不实行监理的,监理工程师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
7、项目经理
姓名:见《中标通知书》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将根据施工的需要分阶段将施工现场(不包括因施工需要而临时租用的场地)交付承包人。局部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施工单位应自行调整施工计划,不得向发包人提出补偿要求。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地面下和地上的管线将根据施工的需要进行拆迁。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投标期间承包人应仔细踏勘施工现场,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由总承包人提供接驳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其计量和计价方法为: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主报价,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价差不计取。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通往现场已有通道,投标期间承包人应仔细踏勘施工现场。场内道路承包人自行考虑,并承担相关费用。
(4)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有关工程(或部位)开工前,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发包人办理完或受托办理完应由发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方在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组资料,并进行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协调、协助承包人进行有关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群众进行安抚,避免发生施工扰民及民扰事件,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工期亦不予以延长。如发生上述事件,发包人应按次支付壹万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每20日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费用计划、进度统计报表,各一式四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担整个施工区域全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完成整个施工区域施工照明系统及围栏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工作。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不提供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在开工前15天内,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生产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如承包人未按本约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所造成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现场必须及时清扫,无垃圾堆积,要求日产日清,所产生渣土垃圾堆放不得超过2日;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市政设施无污染。冲洗时不得让水漫流,不得污染路面,不得损坏区内设施和绿化成果,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良好,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承包人应支付壹仟元违约金。如因次导致发包人被政府主管部门处罚等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工程移交前的现场成品保护工作,承担相应的费用;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应的保护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符合文明施工的标准;临时污水排放、垃圾清运,须由承包人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排放、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交工前的现场清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关于清洁卫生的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环卫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任何为本工程正常使用功能和设计寿命所必须的或为本工程适用的任何规范、规程或标准所要求的工作,除在本合同及其它分包合同中明确地约定属于其他分包人的工作以外,此类工作应作为本工程总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由承包人承担。
2)主动协调、配合其他承/分包人的工作。
3)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创卫达到项目所在地的《施工工地创卫实施标准》。
4)遵守发包人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
5)根据现场需要,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相关的拆迁工作,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承包人的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调查解决并办理租用手续,租地费用视为已计入措施项目费用中,其用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等相关费用都应包含在内。
(10)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前期审报及后期验收备案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聚众闹事。否则视为违约,每次应按工程款总额10%的支付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海英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于签订合同后7天内,在不低于中标施工组织设计标准的约束条件下,结合发包人的进一步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工程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代表签认后执行。若工程实际进度比工程进度计划延迟10天及其以上时,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全部履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承包人应按照经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对上述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工程应负的各种责任。
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文件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不适用。
10.3开工令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不进场施工,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承包人停工、窝工时,工期顺延。
四、质量与检验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执行有关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规范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五、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符合陕西省安全文明施工的现行规定要求。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布开工令,且进场施工后10日内全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六、合同价款
26、合同价款约定
26.2本合同价款采用(2)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2)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综合单价中包括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包干(包: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工期、质量、利润、风险费、材料之市场价格变动、为符合现行有关法规政策性强制规定而必须采取措施所发生的任何费用等本工程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除另有约定外措施项目费用包干。
风险范围以外综合单价调整方法:
风险费用调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已经考虑风险因素,风险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
27、合同价款调整
27.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1)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洽商,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将不做调整。
(2)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洽商,其工程量以发包方确认的工程量为准。因此新增的综合单价和工程量清单漏项的综合单价按以下方法确定:
中标报价中已经包含和存在同样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仍按照此中标综合单价确定;
中标报价中有类似工作内容的综合单价,可参照其中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
中标报价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应根据中标费率、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④同一规格或型号的设备、材料以及清单综合单价,如在报价中不一致,重新认价时以价低者为准。
(3)措施项目费用的调整约定:承包人中标的措施项目费,为合同价款的组成部分,一般不做调整,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调整:施工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量变化引起相关措施费用的增加减少,承包人原中标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原中标系数调整。其他项目不予调整。
(4)对明显不合理的过高中标单价、材料价,在重新认价时不能作为依据及参考,本条优先执行。
(5)不平衡报价单价的调整:合同签约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恶意不平衡报价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原则以拦标价综合单价为上限价,按照中标价与拦标价的下浮比例确定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但签约合同总价不变。
28、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场前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含文明施工及措施项目费)的20%给乙方作为材料及人工支出,每月按已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但最多付至合同总价80%时应停止支付,工程完工经审计后一周内支付到审计结算金额的97%,工程尾款(质保金3%)在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1个月内,无息付清。
承包人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按合同约定进度申请付款时,须提供票面价税合计金额与付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发票联和抵扣联,发票税率为9%),及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承包人单位公章);结算付款时,承包人须提供完全部结算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相关要求同上);承包人应在每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30个自然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否则发包人有权拒收发票并要求重新开具。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机关交叉稽核比对确属合法有效,并认证成功后方能予以付款。承包人申请付款提供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果因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受到政府机关质疑和检查,承包人除重新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外,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包括罚金、滞纳金、税金等)都由承包人承担,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29、工程量确认
29.1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承包人进场后每月2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若承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或承包人所提交的已完合格工程量报告与工程进度计划不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0、余款支付
余款支付:待缺陷责任期满1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七、材料设备供应
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31.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据实调整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按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实际情况协商决定
3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1)承包人的采管费,已纳入合同价款内,不再单独计取。
(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数量,以发包人提供的、承包人签收的数量为基础,与发包人应提供量比较后结算,超出发包人应提供量的部分由承包人承担该部分费用。发包人应提供量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现行陕西省消耗量定额计算确定。
( 3)发包人应提供量以外的材料设备的结算价,材料设备超用部分,以发包人实际采购单价(或发包人造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在计完税后,在结算造价中予以扣除。
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及承包人申请计划供应材料设备,对于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拖延,遇材料设备价格上涨,该涨价部分由承包人承担,上涨价格按信息价上涨价格计(无信息价时按市场价计)。
(4)承包人拟定材料设备需求计划时,须为发包人留出合理的采购时间。如因计划报送不及时,造成材料设备到场时间延误、供货数量不足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5)由于承包人的责任(例如不根据变更及时提交甲供物资的变更计划)等原因提出退货,发包人不予办理退货事宜,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32、承包人采购材料
32.1承包人采购材料的约定:
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由此而导致的工期延误及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负。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6、竣工验收
3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免费向发包人提供6套竣工图。
36.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前7天,向发包人提供符合档案管理部门要求的竣工图四套及有关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四套。所有资料必须保证按照档案管理规范(GB/T 50328-2014)进行整编归档。并承担相关编制费用。
37、竣工结算
结算审查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接收承包人递交全部工程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不包括因发生异议双方咨询相关主管部门的时间),发包人审核完毕。
38、承包方报送的完工结算报告要求结算的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承包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且超出部分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发包方有权直接在承包方最终审定的实际结算金额中扣下核减金额的10%作为承包方支付发包方的违约金。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土建施工工程及附属的施工工程。
工程质保期:2年,但最低不少于以下要求。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9、违约
3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1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酌情适当推迟开工日期。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酌情适当顺延合同工期。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7.6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结算审查期限适当延长。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9.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总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就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误工期超过3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发包人下达开工后5日内,承包人未进场施工,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如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确认为准),承包人自费修补,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且每不合格一次,处以5000元违约金,工期不予顺延,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如累计达到五次将被视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造成的全部损失。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创卫、文明施工、治污减霾等的要求,每检查不合格一次,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的10%,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中予以扣除。
确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到位或承包人未征得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投标时确定的项目经理。发包人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时要求更换,承包人应更换。①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有擅自变更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解除工程合同,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如需要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②合同期内,本工程项目经理需参加由监理工程师召集的每周定时举行的工地例会。项目经理每周在工程现场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个法定工作日,外出2天以上必须征得监理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同意,项目经理不在工地现场期间,必须指定适合的项目经理代表履行其全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每次请假时间不超过2天。随意离开工地,需按5000元/人/天支付违约金。③项目经理在接受发包人派驻现场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后,应按书面通知的要求,采取对应措施并取得显著效果,如因项目经理不按要求执行或工作失职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权在当期应付工程款中予以处罚。④项目经理在现场工作时间少于每周5个法定工作日或有不参加工地例会,每少一天或少参加一次例会,需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发包人保留撤换项目经理权利。⑤合同期内,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准在其他工程任职,若本工程项目经理兼职其他项目工程管理工作的,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人民币,发包人从当期付款中扣减,发包人同时保留要求原项目经理及时到位的权利。⑥若施工后到场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不一致,则承包人需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若施工后到场的项目总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不一致,则承包人需需支付违约金3万元人民币;若施工后到场的其他相关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不一致,则承包方需按5000元/人支付违约金,以上罚款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各项违约所发生的费用,可直接从承包人当期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40.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0.1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自工程转移占有之日起开始计算。
40.2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40.3任何一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经检查证明其影响了工程或工程设备的使用性能,承包人应重新进行合同约定的试验和试运行,试验和试运行的全部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40.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7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14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40.5质量保证金
经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经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0.5.1质量保证金的退还
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40.5.2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40.5.3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41、争议
41.1双方当事人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依法向施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42、工程分包
42.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无
44、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44.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现金需从基本账户转出;担保金额:中标价(或合同价)10%;担保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违约责任:如承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履行担保,则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4.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承包人不履行承包合同约定的或履约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承担担保责任。
45、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份数:一式6份,发包方执4份,承包方执2份
46、补充条款
46.1对人员和财产的保护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必需的有效措施以保护公众,使其不至因施工引起伤亡和财产损失;对于承包工程施工期间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承包人必须采取积极的赔偿措施,与发包人无关。
46.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若因此由发包人承担任何付款责任,承包人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承担违约金。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还应继续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46.3样本、样品及技术参数的报审
无论工程规范有否指明,在订购物料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呈示有关样本、样品供其批准。所有经批准之样本/样品须由监理工程师封样保留,除发包人另有指示外,永久工程使用之物料必须符合该等样本之质量标准。
46.4未包含在本合同范围或工程量清单内,与本项目有关联的工作,经发包人确认,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人必须按照指令要求实施。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确认后支付。
46.5竣工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将属于承包人的物品在规定的期限内撤清,并清理场地达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包人的要求,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否则发包人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应按照 元/天的标准项发包人承担违约金。
46.6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发出各项工程变更指令后,承包人应立即按要求完成工程变更指令所涉及之全部工作;一切以未与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就该工程变更之所有商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综合单价、总价等)达成一致意见为理由,而拒绝或延迟执行该工程施工之行为均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变更所涉及之工作内容,所需之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6.7由承包人承担或承包人共同承担责任的工程质量缺陷或保修不及时,造成工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承包人除承担缺陷修复费用外,还应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此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附件
附件1:发包人推荐品牌承包人采购材料及设备一览表
附件2:甲供材及承包人采购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5:安全生产协议
附件6:履约保函
附件1 发包人推荐品牌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及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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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承包人采购前需发包人设计部封样。
附件2 甲供材及承包人采购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设备一览表
甲供材: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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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采购发包人认质认价材料:
材料类别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材料暂定价(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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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投标人投标时暂定价材料须按本表单价计入分部分项清单表综合单价,否则投标被否决;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2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 。
2、 。
3、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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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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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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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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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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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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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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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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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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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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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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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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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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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安全生产协议
编号:
立协议单位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项目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招标范围具体描述:
建设规模: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以开工令为准起开工至合同工期内完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3‰。
2、重伤事故发生率不超过0.5‰ ;
3、设备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4、火灾事故(直接损失500元以上)为零;
5、职工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6、爆炸事故为零;
7、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8、死亡事故为零。
(二)文明施工目标(指省级、市级)
1、达到陕西省省级文明工地标准要求;(省级文明工地要求建筑规模:建筑面积必须达到10000m2以上)
(三)职业健康目标
1、杜绝发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2、杜绝发生3人以上同一种职业病因引起的职业病;
(四)环境目标
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
四、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2、甲方由 同志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由同志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5、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专项资金的提取,专列账户,专款专用情况,并督促乙方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
8、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织织对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0、负责组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11、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验收情况。
13、督促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情况,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情况。
1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同志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 同志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按甲方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3、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4、乙方必须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要求,存在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15、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16、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7、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
1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9、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
20、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2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
2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现场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23、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六、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其 他
1、在施工中执行 / 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6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编号:
致受益人:
受益人与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XX的XX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的约定,申请人应向受益人提交一份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百分之XX(XX%)的银行履约保函,以保证申请人可以切实充分的履行上述合同约定的义务。为此,申请人特向我们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行提出申请,请求我行开立不可撤销的、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小写:¥)的履约保函。
我行在此不可撤销地作出以下承诺:在收到受益人提供的申请人违约索赔书面通知后,我行将按受益人要求的时间及方式,无条件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民币XX元整(小写:¥)的保证金,否则,我行按同类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向受益人承担担保违约责任。
本保函开立后,受益人与申请人对上述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等,均无需征得我行同意,也不会影响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任何义务;在受益人要求我行履行本保函项下的义务时,我行不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保证人的专属抗辩权)对抗受益人而拒绝支付上述保证金。
保函有效期:本保函自我行签发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
本保函到期后,将保函原件退回我行注销,无论保函原件是否退回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于到期之日自动解除。
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应向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致
担保人:
负责人或代理人(签章):
保函开立日期: 年 月 日
廉洁诚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保障甲方(采购方)与乙方(供应方)在招标代理及工程建设、物资、服务采购业务往来的合法权益,推进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诚信建设,使甲、乙双方的业务往来充分体现遵规守法、廉洁自律、诚信守诺的原则,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作为 《 合同》 的附件,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第二条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廉洁自律、诚实守信的原则,恪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廉洁、不诚信的行为;
(二)严格遵守本企业(单位、法人组织)廉洁从业相关制度规定,对各自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相关人员廉洁自律意识;
(三)严禁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企业利益的行为。
(四)业务往来中,如有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有责任及时通报对方。
第三条 甲方(采购方)须遵守下列条款
(一)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索取、接受或以借用等名义占用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的财物;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可能影响甲方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要求乙方支付应由上述人员负担的费用和报销票据等;不得接受由乙方提供的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人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
(二)当乙方提供以上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应予以拒绝;对于无法拒绝的,应及时向甲方纪检监察机构举报并上缴相关财物。
第四条 乙方(供应方)须遵守下列条款
(一)不得给予或以借用等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提供财物;提供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提供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提供其他任何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或服务;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或报销票据;
(二)甲方纪检监察机构对涉嫌不廉洁行为、涉嫌违反廉洁从业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媒体、第三方提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有关廉政方面的评价、信息;
(四)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特定关系人主动索取和要求本条(一)款所指的内容,或实施其他不廉洁、不诚信行为时,乙方应当拒绝,并有义务向甲方纪检监察机构及时举报。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如违反本协议规定,由甲、乙双方依据各自有关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规定严肃处理;
(二)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有权选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第六条 甲、乙双方内部监督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检查、处理投诉和受理举报过程中如有发现存在本协议所禁止的行为时,可以向对方单位相关人员询问情况,必要时可以请求对方监督部门予以协助。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合同签订部门各执份,甲、乙双方监督检查部门各执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另册装订)
第六章 图 纸
(无)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说明: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承包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施工。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家或有关部门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陕西省关于工程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指定代表人的同意,接受业主的认质认价审核。
施工做法及用料说明
一、外墙防水维修
工程内容
1、将原基础外墙基层出现的开裂及脱落部分进行铲除清理;
2、外墙修补:外墙瓷砖缝涂刷刚性堵漏剂三遍,待过24小时后用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涂刷三遍,相邻两遍之间垂直涂刷;
3、将所有窗户玻璃胶铲除;
4、窗户内外两侧修补:窗户内外侧重新打胶密封,材料选择MS改性硅酮密封胶;
5、清理施工场地,垃圾清理人工装袋及外运。
项目特征
1、材料用量(/㎡):刚性堵漏剂2.5kg,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3kg,MS改性硅酮密封胶1kg。
二、原来无彩钢屋面
工程内容
1、清理工作面;
2、重新铺装彩钢屋面;
3、SBS自粘卷材防水维修:在已安装好彩钢的屋面涂刷SBS配套基层处理剂,双层铺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粘施工。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涂刷三遍,相邻两遍之间垂直涂刷;
4、清理施工场地,垃圾清理人工装袋及外运。
项目特征
1、材料用量(/㎡):屋面彩钢瓦、钢龙骨、SBS配套基层处理剂1.5kg,双层铺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型)2.5㎡,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3kg。
2、安全防护措施。
三、SBS屋面防水维修(已经有彩钢屋面)
工作内容
1、基层清理;清理不需要拆除更换的原彩钢屋面。
2、SBS自粘卷材防水维修:在已清理好的屋面涂刷SBS配套基层处理剂,双层铺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粘施工。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涂刷三遍,相邻两遍之间垂直涂刷;
3、清理施工场地,垃圾清理人工装袋及外运。
项目特征
1、材料用量(/㎡):SBS配套基层处理剂1.5kg,双层铺贴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自粘型)2.5㎡,LEAC聚合物防水涂料3kg。
2、安全措施。
车库消防应急通道工程量清单 |
||||
序号 |
位置 |
外立面(㎡) |
屋面(㎡) |
备注 |
1 |
客服大厅东侧 |
67.2 |
31.36 |
SBS屋面防水 |
2 |
10号楼西侧 |
60 |
22.75 |
SBS屋面防水 |
3 |
碧水湾东北侧 |
54 |
19.25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4 |
碧水湾西南侧 |
60 |
24.75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5 |
14号楼西侧 |
68.4 |
29.6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6 |
1号楼西侧 |
71.4 |
28.9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7 |
2号楼1单元门口 |
69 |
33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8 |
4号楼北侧 |
66 |
26.64 |
SBS屋面防水 |
9 |
4号楼2单元南侧 |
52.2 |
17.1 |
SBS屋面防水 |
10 |
25号楼2单元门口 |
55.8 |
19.52 |
SBS屋面防水 |
11 |
24号楼2单元门口 |
61.8 |
23.1 |
SBS屋面防水 |
12 |
22号楼2单元门口 |
70.2 |
29.6 |
SBS屋面防水 |
13 |
20号楼2单元门口 |
59.4 |
22.94 |
SBS屋面防水 |
14 |
17号楼1单元门口 |
71.4 |
30.34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15 |
8号楼1单元门口 |
69 |
28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16 |
8号楼东侧 |
69.6 |
28.35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17 |
10号楼1单元门口 |
61.8 |
25.62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18 |
12号楼南侧 |
60 |
23.31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19 |
5号楼一单元北侧 |
60 |
23.31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20 |
5号楼一单元南侧 |
70.8 |
28.05 |
新做彩钢屋面SBS屋面防水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资格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4)投标人近年信誉情况
(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3:承诺书
四、投标人关联关系说明
五、其他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身份证粘贴处
|
身份证粘贴处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后90日历天止。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粘贴处 |
身份证粘贴处 |
身份证粘贴处 |
身份证粘贴处 |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
账号 |
|
技 工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
备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相关信息截图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年承担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
备注:类似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本章节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近年企业信誉情况(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2.在施工程以及近年已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
备注:
1.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且处罚中规定该投标人不得进入建设项目所在地建筑市场投标或施工、并且本项目开标时间仍在处罚执行期的情况。
2.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投标人近年所承接工程和已竣工工程是否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等履行合同义务,对未竣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还应重点说明非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如果有)的原因等具体情况,等等。
3.本章节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学历证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类似项目限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项目。
姓 名 |
|
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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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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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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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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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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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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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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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
工程概况说明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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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主要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
岗位名称 |
|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毕业学校 |
学历和专业 |
毕业时间 |
拥有的执业资格 |
专业职称 |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
工作年限 |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
附3:承诺书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招标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我方保证本次投标所有内容和资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我方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供应商廉洁承诺书
本公司自愿与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长久合作,互惠共赢,确保采购招投标活动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特作以下承诺:
一、本公司同意,本廉洁承诺书作为(合同编号:)的附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
二、基本保证:
(一)本公司(含公司工作人员。下同)在采购任何环节,不以任何理向贵公司工作人员(含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亲属、下同)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土特产等)。
(二)本公司不得违规获取贵公司保密的采购(合作)活动相关信息,不得与贵公司工作人员合谋弄虚作假,串通招标或其他违规操纵采购(合作)活动。
(三)公司绝不为贵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工作,免费提供劳务、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四)不同贵公司人员及其亲属从事本项目相关的物资买卖及中介活动,不转包、违法分包项目。
(五)不私下接触贵公司人员,不以弄虚作假的方式参加竞标(卖)。不与其他竞标(卖)人相互串标,不采取任何手段排挤其他竞标(卖)人参与公平竞争和损害贵公司利益。
(六)积极配合甲方信访调查、检查、调研等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客观信息。
(七)本公司发现贵公司工作人员有违法乱纪行为,应及时提醒纠正并向贵公司的监察部门举报。
(八)本公司不得有其他妨碍正常交易的违法行为。
(九)如发现本公司违反承诺,经贵公司监察部门认定违规事实后,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责任:
1.同意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5%向贵公司支付违约金;贵公司有权在未支付本公司的任一笔款项中扣除该项违约金。
2.贵公司有权解除与本公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
3.有权视本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将本公司列入贵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禁止参加贵公司组织的所有采购活动。
(十)本保证书并不因相关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贵公司发现本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即可随时行使合同约定之权利。
此承诺书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盖公章): 承诺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月日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规范部门,采购部门,供应商各执一份。)
四、投标人关联关系说明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2、投标人控股关系说明
(1)投标人控股谁:
(2)投标人被谁控股:
3、投标人管理关系说明
(1)投标人管理谁:
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
(2)投标人被谁管理:
管理职责(行政、人事等):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五、其他材料
技术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技术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其他材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参考以下要点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1)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2)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含安全管理措施);
(3)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
(4)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5)施工方案和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
(6)施工机械配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7)施工选用主要材料及设备的技术水平;
(8)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9)施工部署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临时用地表。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一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一: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 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额定功率 (KW) |
生产 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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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拟配备本工程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国别 产地 |
制造 年份 |
已使用 台时数 |
用 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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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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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和(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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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近年同类工程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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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文 件
商务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投标保证金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四、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招标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元
RMB¥: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措施项目费(大写):元
RMB¥:元
我方拟派项目经理为: (姓 名)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年月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 日历日内竣工(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延期的,中标人可申请延期,工期延期须经招标人同意,但因工期延长引起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随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是本投标函的组成部分,对我方构成约束力。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本次投标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我公司基本账户转出。退还时,请退至我公司基本账户。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包括投标函附录,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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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投标人应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在此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如投标人不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应对不响应部分的内容予以具体说明。如投标人不填写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情况,则视为投标人承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缴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版光盘)
说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关清单表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造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表格样式以广联达计价软件生成格式为准(.格式),分别导出)。
四、合理化建议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