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速路收费站棚广告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高速路收费站棚广告项目
招标编号:TC160T6WL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6家子公司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500万元
招标内容: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收费站棚发布平面宣传广告。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北京地区拥有或代理高速公路广告牌的广告商均可参与此次投标。
投标人均应具备: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或等值货币、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能力提供服务,公司运营时间2年以上;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具有所投标广告发布平台有效的资质证明或代理资质证明(如为所投标广告发布平台所有权人,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如为一级代理商,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广告发布平台所有权人公章;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再授权,但必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依据复印件,且授权链条完整,可追溯至广告发布平台所有权人;或有效期内的年度代理商证书复印件,需提供近2年相关广告发布合同及监测服务文件);上述资料应在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4、投标人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项目成功案例,并提供合同或用户证明等资料;
5、具备高速路站棚媒体的经营资质,提供相关产权证明或代理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2013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约历史中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承诺,中标并签约后,能建立或进一步深化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各子公司的保险业务合作关系。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800人民币/套,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11/509室。
招标文件购买需要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大厦九层950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张楠 联系电话: 010-62108048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