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运宾馆消防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182176
1. 招标条件
龙运宾馆消防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运宾馆,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运宾馆消防改造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春申街28号;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18年8月1日到2018年11月30日,总工期122日历天。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保证与现有消防系统兼容。
2.6招标范围:龙运宾馆内的消防栓系统、喷淋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应急照明工程等项目,具体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200万以上的必审必验消防项目业绩(业绩需体现本次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提供消防验收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获取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其他
3.7.1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不予受理,评标时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3.7.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查询,对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306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项目经理身份证(只需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网上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
(8)拟投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安全员C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各至少配备一人)
(9)符合3.3款的业绩证明材料。
(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记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1日9:00,地点为黑龙江省招标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运宾馆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申街28号
联 系 人:富女士
电 话:1383613991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申明慧 周岩青
电 话: 0451-82364710 82364715
电子邮件:hljzb2@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