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新界大厦客服中心安全监控系统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委托,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其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新界大厦客服中心安全监控系统新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代理编号:TC179H0D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16年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新界大厦客服中心安全监控系统新建工程,工程施工地点为乌鲁木齐。
2.2 项目规模:工程预算23万元。
2.3 计划工期:自招标方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并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为监控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的产品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1.2投标人须具有安防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投标产品中主要设备(200万网络枪式摄像机、200W网络高清半球式摄像机、电脑、55寸电视、46寸拼接屏、高清解码器)须以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产品说明书的形式反应投标产品的性能指标及配置参数;具备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必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年(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2.2 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1日至今监控设备供货安装类业绩,业绩累计金额达到40万元及以上。(2016年1月1日至今期限内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首未页、合同范围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等实质性内容)
3.4 信誉要求
3.4.1 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2015年1月1日至今);
3.4.2 近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2015年1月1日至今)
3.5 其他要求
3.5.1 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 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5.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4日至2017年2月8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持授权委托书原件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每投标人300 元人民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尊茂鸿福酒店5楼行政会议室(乌鲁木齐市五一路160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
工信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txzb.miit.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jsp/cnceb/web/index.j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黄河路168号新疆联通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406室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王阳铭
联系电话: 1560991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