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高原移动增压舱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高原移动增压舱采购 招标人为 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高原移动增压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高原移动增压舱采购
2.2 招标范围:高原移动增压舱一套,包括:6人移动式高压氧舱(含车辆底盘)、单人便携式医用空气加压氧舱。
2.3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4 项目采购预算:
金额:4000000元,大写:肆佰万元整
2.5项目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类似内容。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A2或A2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A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制造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5 月15 日 10 时至 2018 年 5 月22日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包,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下载前须上传:营业执照副本、A2或A2以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A5医用空气加压氧舱设备制造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以上资料均需上传原件扫描件)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注册或购标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平台公司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平台公司免费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6 月 7 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 乌鲁木齐市大湾北路1024号金疆大厦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网址:http://www.xj.ce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招标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联系人:王占位
联系电话:0991-851215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25层
联系人:申佳
联系电话:0991-8838530、8812233
传真:0991-8838530
电子邮箱:zhaobiaogl@163.com
开户名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山路支行
账号:3002010209200181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