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66017F90076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人式选择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工程的中标方。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至1月24日。
一、项目概况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瓜洲镇东北约3.5km处的长江北岸边上,北距扬州市区11km。厂址北依古渡路及沿江高等级公路,南濒长江,东邻扬州港港区,西面为扬州港口环保热电厂及扬州亚泥水泥有限公司,下游3.5公里是大运河与长江的交汇口。
一期现有装机容量为2×630MW亚临界燃煤机组,煤场有2条煤堆,长约390m,设有一座120m长干煤棚。煤场设计堆煤高度为12m,最大储煤量为30万吨。
二期现有装机容量为2×630MW超临界燃煤机组,煤场有2条煤堆,长约390m,设有一座120m长干煤棚。煤场设计堆煤高度为12m,最大储煤量为26万吨。
根据设计规划,本次改造工程对煤场周边新建防风抑尘网,以满足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工程。
三、资格要求
(1)本次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煤场封闭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人需负责在本次改造项目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相关内容全过程向业主提供服务。投标人对本工程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近一年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同时提供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的一年安全无事故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具有自2011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电厂防风抑尘网或干煤棚施工总承包业绩,且防风抑尘网高度12m及以上、网板面积10000m²及以上;干煤棚跨度80m及以上。在安装及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安全、质量、环保问题。
投标人应提供有关业绩的投运时间、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施工中曾经发生过的问题以及改进效果。
投标人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用户报告、投产证明、业主证明原件等。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的资质、所提供的业绩进行公示的权利。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须同时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及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在投标时提供),且现金流充裕。
(7)投标人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投标。
(10)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5年以上火力发电厂施工或改造项目管理经验,并担任过电厂防风抑尘网或干煤棚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的业绩,项目经理年龄不超过55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现场高强度工作。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四、不合格投标的排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的投标,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可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2、投标文件中无投标保证金,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内容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
4、在投标文件中有两个以上的报价(除招标文件要求外),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
5、投标文件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存在重大偏差。对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是指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合同条款且无实质性偏差(如付款等)。
6、投标人资质和业绩条件未达到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未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案进行投标,或投标文件缺少重要章节内容,严重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人投标人案中主体工程施工进度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造成实质性重大偏差的。
9、未按时送达的投标文件。
10、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2017年2月22日上午10: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按此账户信息电汇投标保证金(该账号为虚拟账号,只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均无效)。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9时至2017年1月2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平台下载费50元,邮购费50元,售后不退。
1.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1.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购买操作无法完成。需上传资料: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综合能力、资质、业绩及国信集团内使用情况表(格式详见附件)。
1.5下载者选择“需要邮购纸质标书”的,需支付邮购费,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文件下载后的1个工作日内寄送。
1.6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招标文件费用及邮购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在开标时领取;平台下载费发票由平台公司出具,联系平台公司领取。
1.7平台公司咨询电话为:4000928199;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联合体投标(如公告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365trade.com.cn/(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开发区八里镇 |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江苏国贸易大厦2004 |
邮政编码:225131 | 邮政编码:210009 |
联 系 人: 贾国庆 | 联 系 人:刘晗、李意、张慧 |
联系电话: 0514-87772227 | 联系电话:025-86638721、83300059 |
传 真: 0514-87772230 | 传 真: 025- 83260221 |
电子邮件:1260433401@qq.com | 电子邮件:jcecbidding@jcec.cn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
